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1866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从事日用陶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色釉陶瓷个性化、创意化立足行业,秉承“日用陶瓷艺术化,艺术陶瓷生活化”的产品理念服务客户,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公司产品以色釉陶瓷、釉下五彩瓷等日用陶瓷为主,同时涉及陶瓷新材料和电瓷等工业陶瓷。
公司的日用陶瓷产品包括餐具、茶具、酒具、咖啡具、洗漱具、酒瓶、装饰摆件等;陶瓷新材料有生物陶瓷块、耐磨氧化锆球、刚玉莫来石支柱等;电瓷有陶瓷支柱绝缘子等。
公司秉承“日用陶瓷艺术化、艺术陶瓷生活化”的产品理念,围绕材质、设计、器型、工艺等方面自主开展研发和设计工作,形成了“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模式。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称号,技术及研发人员超过500人。公司将加强产学研合作,打造企业发展、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和技术高地。
公司外销和内销的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模式。外销业务由国际营销中心全面负责对外贸易的相关工作,以“研发设计+市场营销+生产制造”为基础,通过拜访客户、参加国内外展会、客户主动联系、客户推荐、网络推广等方式开拓客户,配合销售提成等营销激励机制,有效地激发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内销业务通过展厅直面客户、定制开发、事件营销、“互联网+”等方式,建立了展厅销售与定制开发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渠道开展。
公司采购部归口采购管理业务。采购部实行“采购、供应商开发、供应商评价”三分开的管理方式。采购主要内容为泥料、釉料、能源、包装物以及外购成品陶瓷等。公司针对不同的产品需求采购不同的泥料和釉料,该等原材料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公司通过价格比对,以及历史合作情况,选取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公司采购的能源主要为天然气和电力,主要由国家统一定价,市场供应比较稳定;包装物采购通过招标方式选取价格相对较低、售后服务好、能及时稳定供货的包装物供应商。
公司外销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为主,内销产品采取“以销定产和适当库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在生产流程中严格按照ISO9001和ISO14001的要求执行。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确定跟单责任人,召开生产调度会,安排生产车间制定生产计划,组织人员进行产品生产,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按照订单评审交期出货。产品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后入库,产品终检合格后出库。
在品牌影响力方面,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和持续的创新设计,赢得了国内外众多消费者的信任与好评,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海外布局广泛,覆盖率高,自成立以来已累计拥有海外客户超过200家,客户遍布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多元化的国际市场格局。
在渠道分布上,不仅巩固了传统的销售渠道,且积极拓展和探索新兴的销售模式,包括了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营销等,以确保产品能够高效触达目标消费者。根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至2019年,华瓷股份的日用陶瓷出口规模在国内同行业中连续10年位居榜首(该协会自2020年起停止了对这一数据的统计)。
公司全球化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越南海外生产基地已完成选址与前期调研,将于2025年启动基建工程。此举旨在优化供应链布局,强化亚太市场辐射能力,为全球客户提供更高效的交付服务。
研发团队聚焦新材料、新工艺及设计美学,推出多款差异化产品。其中,“大吉祥”系列陶瓷凭借对现代生活美学的深刻诠释,获醴陵陶瓷博物馆永久收藏。围绕两届广交会和法兰克福、芝加哥展会,研发设计部门不断推出新材料、新工艺、新花面,赢得了客户高度评价。
314园区数智化转型:完成日用陶瓷生产线智能改造升级项目主体厂房的基建验收,将打造为集精益化、柔性化、智能物流与绿色生产于一体的标杆园区,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和低碳运营能力。
玉祥二厂高效焕新:通过项目组驻场模式,43天实现首阶段升级目标,赋能大客户定制化服务,客户满意度与市场响应速度双提升。
溢佰利三期产能释放:新增反应釉与杂件品类产线,强化注浆工艺研发能力,精准满足高端客户多元化需求。
以用户需求为核心,推进合规建设、产品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国际“1+5”战略客户群(注:指1
家核心客户+5家重点伙伴)销售额同比增长19.68%,客户粘性与合作深度进一步增强。
战略性入股江西金环颜料有限公司,完善上游原材料研发布局,重点突破陶瓷颜料与集中制釉技术,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及子公司自 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陆续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合计1545.5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单笔20万元以下合并计入其他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350.59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95.00万元,合计1545.59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区分补助类型;其中: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024年度,公司累计获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9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1%;与收益相关的各项政府补助1350.59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的部分对2024年度影响金额为1350.59万元,将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计入递延收益部分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
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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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023,145.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803,607.15 元,合并报表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818,676,820.45 元,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28,045,916.35 元,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100,746,6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拟定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是结合公司股东投资者回报规划和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意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共计提减值准备17,939,165.7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等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448,383.29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43,814.83元。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资产减值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资产减值率,计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7,939,165.71元,占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76%。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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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瓷股份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执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所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解释公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解释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 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24 第十五章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以下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适用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 年4月2日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瓷股份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比较期间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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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115万元。2024年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190.93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9人,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丁学文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提供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将在2025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以往年度相比,在交易类型、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差,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纸张及原辅材料销售;瓦楞纸箱、彩盒生产及销售。
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许志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兄弟的子女。
经营范围:陶瓷、石材、墙体材料、节能环保等建材机械设备制造,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制造;销售:机电产品零配件,砂轮磨具、磨料,陶瓷制品;清洁能源相关机械设备及相关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制、开发与制造、销售;清洁煤气(不含城市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蒸气、蒸汽的制造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硬件设备租赁与销售,网络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固废、危废的处理处置相关业务及其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具体按[2000]外经贸发展审函字第3250号经营)。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9月30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515,139.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38,641.16万元,营业收入306,974.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43.54万元。(该公司处于年报审计期,故相关数据只能截取该公司最近一期对公披露数据)。
公司董事张建先生,于2024年8月2日前,同时担任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营范围:代理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限2022年7月12日前有效】;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代办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不含危险品)中转、集装箱拼装和拆箱、报关、报检、相关短途运输代理服务及运输信息咨询;多式联运业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场地、设备、房屋租赁服务;陶瓷原料、陶瓷制品销售;外贸服务培训及咨询;煤炭销售;装卸服务;汽车城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732.36万元,净资产为7,594.38万元,营业收入为38,108.84 万元,净利润为1,035.59万元。
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军,为公司股东新华联亚洲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咨询管理、信息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对房地产业、建筑行业、工业企业、商贸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业进行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总资产20,365.49万元,净资产为20,272.59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06.80万元。
经营范围: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彦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的兄弟许均朋的女婿。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醴陵市均朋运输服务部经营者许嘉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的兄弟许均朋的女儿。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 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已延续多年,参照当地市场行情签订执行,与博略投资有限公司、醴陵玉茶瓷业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参照当地市场行情签订执行。(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陶瓷产品具有一定偶发性,将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协议。(3)公司向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和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的预计采购交易按照公司招投标结果,参照行业标准执行。(4)设备采购和运输服务采购均按行业标准执行。
1.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4月13 日届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红官窑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966,700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7,979.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7,318,867.9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11.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具体技改项目内容和金额进行了调整。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议案》,拟变更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具体内容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5年4月2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200.00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0日取得醴发改备[2024]763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原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200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的主要原因如下:
陶瓷行业加速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方向发展,自动化、数字化生产已成为行业主流趋势。原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虽有助于研发能力提升,但部分资金尚未形成实际产能,而红官窑项目通过引入自动窑炉、智能机械手、链式干燥机等先进设备,可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增强产品一致性和良品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080.73万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41.45%,剩余资金需结合研发需求逐步投入。红官窑项目已取得备案(醴发改备〔2024〕763号),资金需求紧迫,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更快形成经济效益。
红官窑作为公司旗下高端陶瓷品牌,主要面向高端礼品瓷、国宴瓷、收藏瓷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溢价能力。本次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其产能和品质稳定性,满足高端客户需求,同时与公司现有生产线形成互补,增强整体市场竞争力。
公司近年来持续推进“智能化、绿色化”技改,如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等项目已逐步投产并见效。红官窑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产能结构,减少低效产能,提高高附加值产品占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4)本项目已取得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醴发改备[2024]763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建设一栋3层共10,307平方米的智能制造车间,购置自动流量比例数控窑炉,购置自动滚压机、自动输送线、智能机械手、链式干燥机等智能化设备设施,并配置余热利用系统。
(5)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额5,045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00.00万元。
我国制造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智能化改造成为行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传统制造业的智能化改造升级,特别是陶瓷行业。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也将醴陵陶瓷产业集群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茅台、威廉索拿马、EuromarketDesigns,Inc.、吉普森 等行业内全球知名企业,公司与这些优质客户均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公 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均历史较长,长期以来双方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同提升市 场影响力,具有深厚的合作基础。
公司拥有技术及研发人员500余人,公司自2016年开始已先后对多个分厂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技改升级,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技改经验。
管理团队已在各类日用陶瓷产品的生产流程、生产工艺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已建立了透明、科学严谨的产品开发、原料采购、人员培训、生产过程、仓储保管、包装运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标准化制度和流程,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工作流程、职责权限比较熟悉和适应。公司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生产,产品符合中、欧、美等品质标准。公司领先的生产工艺和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为公司产品提供了可靠的质量保证。
项目前期投入大,若市场拓展不及预期或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延长投资回收周期。同时,产能提升可能带来环保合规压力。
应对措施:第一,精准测算成本收益,优先实施降本增效显著的智能化模块,并申请政府补贴降低资金压力;第二,开发差异化智能陶瓷产品(如定制化、功能性产品),提升溢价能力,加速资金回流;第三,选用低能耗设备,集成余热回收、废气净化技术,确保符合绿色制造政策要求。
智能制造对技术人才依赖度高,若研发跟不上行业趋势或人才流失,可能削弱竞争力。
应对措施:第一,完善研发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吸引并留住高素质技术人才;第二,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紧跟智能陶瓷技术前沿,持续优化产品功能;第三,建立动态技术监测体系,定期评估行业技术动向,确保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同步。
本项目产品为艺术及日用陶瓷,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年净利润700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5亿元,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对外支付结算,从而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票据池可用总额内,据实开具单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业务质押担保金额单笔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8%,小于10%;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65%,小于50%,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在银行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结算,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在银行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年4月8日(周二)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凌庆财先生、独立董事李玲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 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君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 3 人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023,145.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803,607.15 元,合并报表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818,676,820.45 元,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28,045,916.35 元,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100,746,6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4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17,939,165.71元,明细如下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丁学文回避表决。
(三)预计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许君奇、丁学文回避表决。
(四)预计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租赁及物业服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许君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 0 票,回避5票,关联董事许君奇、丁学文、肖文慧、冯建军、张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为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高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出《关于董事、监事、高管换届延期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议案内容:根据财政部2024年1月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决定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案》。该议案旨在通过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增加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探索股权激励等多元化回报方式,确保股东利益得到合理且持续的回报,同时激发公司内部活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原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200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十一、审议通过《华瓷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议案内容: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半岛体育注册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支付手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5亿元,并以持有的票据、银行存单、保证金形成的票据池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对外支付结算,从而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不需要公司向银行提供额外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在授信额度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票据池可用总额内,据实开具单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议案内容: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玲、王红艳、刘绍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通信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023,145.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803,607.15 元,合并报表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818,676,820.45 元,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28,045,916.35 元,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100,746,6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4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17,939,165.71元,明细如下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预计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租赁及物业服务关联交易。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议案内容:为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高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出《关于董事、监事、高管换届延期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议案内容:根据财政部2024年1月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决定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案》。该议案旨在通过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增加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探索股权激励等多元化回报方式,确保股东利益得到合理且持续的回报,同时激发公司内部活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原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200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议案内容: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年度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战略发展。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建立和完善符合上市公司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公司各项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的建立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
3、制衡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法人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被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是: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湖南玉祥瓷业有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湖南祖火陶瓷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湖南华联特种陶瓷有限公司、湖南华联君窑艺术瓷有限公司、湖南华联亿嘉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红官窑陶瓷有限公司、湖南同联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玉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包含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方面;
业务层面包含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建设、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9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7元,共计募集资金58,999.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3,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339.4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1.5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267.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0号)。
1.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国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公司2022年1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募资资金专户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公司2022年9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1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百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溢百利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半岛体育注册2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募资资金节余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公司为推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结合生产经营现状,募投项目的实施有所延迟。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拟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将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瓷股份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的实施进度对其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1.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五厂技改项目尚未完工,暂无法准确核算项目效益;
2.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尚未完工,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53,288.81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3,267.91万元差异金额20.90万元系陶瓷新材料生产线: 玉祥一厂技改项目、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及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